青岛的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98天。
增加15天。
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增加60天。
15天。
综合以上信息,青岛的产假总天数为 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山东省增加的60天产假。此外,如果生育多胞胎或难产,还会有额外的假期。
建议: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确保女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