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一方面,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另一方面,特殊性中也一定存在着普遍性,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矛盾的共性、矛盾存在的绝对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前提。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盾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总之,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矛盾的特殊性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特殊矛盾也包含着非特殊矛盾,普遍和特殊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由于事物的范围和领域的无限广大和不断扩大,各种特殊矛盾越来越多,人们对于特殊矛盾的认识也越来越多,因而对于普遍矛盾的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入、具体和详细。
因此,我们应该在实践中观察和分析各种各样的矛盾运动,逐步把握事物特殊的本质和规律,并在认识特殊的事物中不断发现和理解普遍的矛盾。同时,我们还要把握好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要看到共性也要看到个性,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更好地指导实践和认识世界。
比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提到的“如果简单的机械的移动本身包含着矛盾,那么,物质的更高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及其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里所说的矛盾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任何运动形式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即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避免矛盾,矛盾总是普遍存在的,这是客观事实。
再比如,在初等数学中,直线和曲线在一定条件下被视为同一事物,这是高等数学中的一个矛盾。同样地,两条看似平行的线在离开交点一定距离后,实际上会相交,这也是一个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使得数学得以发展,并取得了许多突破性的成果。
无论是从宏观到微观,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科学到哲学,矛盾的普遍性都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