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提起野猪,相信很多村民都会恨之入骨,因为野猪对庄稼的损害极大,而且还会伤人,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活。可鉴于野猪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导致村民不敢去捕杀野猪,只能想办法去阻止野猪前来损坏庄稼,可作用微乎其微。
正是因为如此,这两年各地野猪泛滥成灾,村子地头上经常见到成群结队的野猪下山扰民,破坏农作物,农民种植的地瓜、玉米均无一幸免,而且是接连几年颗粒无收,可以说农民的切实利益与人身安全受到了侵害。虽然,有些严重的省份,政府已经采取了猎捕及补偿,但是还是难以解决野猪泛滥问题。
近日,国家林草局对“三有”名录进行了调整,将野猪移除了“三有”保护名录,这对村民来说是好事,因为野猪可以捕杀了。
据了解,“三有”动物主要是指有益的野生动物,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是受法律保护的,非法捕杀会被刑事拘留处罚的。
而野猪如今被移除“三有”名录,意味着这个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了,而且很多地区已经出现了数量过高的现象,急需进行捕杀。
据悉,国内26个省份均存在野猪致害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了。为此,就有必要也是必须要将野猪从“三有”名录种去除。
或许,有村民会问,野猪既然不是“三有”名录了,是不是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了。当然不是。
野猪虽然被移除了三有名录,但并不意味着村民可以肆意捕杀了,因为保持生态平衡是当今比较重要的课题。
所以我们仍然要坚持保护为主,捕杀为辅的原则,而且还要遵守禁猎规定,避免在禁猎期进行捕杀,并且还要禁用猎捕工具,尤其是国家禁止的枪支等工具。
为此有网友表示,村民如何捕杀野猪呢?难不成要赤手空拳跟业主对拼?当然不是,捕杀野猪要有方法,尽量以诱捕为主,也可以使用复合弓。
总之,随着野猪被移除“三有”名录,相信很快就有人研发出对付野猪的合法工具,届时野猪泛滥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而且村民也可以吃到野猪肉了,可谓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