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消公证遗嘱,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您可以通过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来撤销原有的公证遗嘱。新遗嘱必须由您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并且内容需要反映您的真实意愿,没有受到胁迫。
您也可以选择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份声明公证,声明您要撤销原先的公证遗嘱。同样,这份声明需要您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并且内容要真实反映您的意愿。
请注意,撤销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您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您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撤销必须是基于您的真实意愿,没有受到任何胁迫;
撤销的原因需要真实且明确。
撤销程序的具体步骤通常包括:
填写撤销申请表;
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涉及的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属凭证等;
公证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经审查后,公证机关准许撤销。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撤销方式,并遵循相应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