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种费用: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至十级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
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获得,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规定。
根据实际发生的与工伤治疗相关的费用票据计算,包括诊疗费、药费、手术费等。
按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停工留薪期依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如完全不能自理为50%。
按住院天数计算,一般是40元/天,若是在成都地区治疗则按60元/天计算。
一般是凭票据获取。
300元,全国统一费用。
按国家规定标准和实际需要配置的费用计算,需经鉴定确认。
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按月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具体比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