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通常设有以下岗位:
负责看守所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刑罚、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等。
协助所长进行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可能包括监所安全、人员管理、教育改造等。
负责在押人员的日常看管,确保监所的安全和秩序。
负责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思想教育、行为监督等。
负责在押人员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
负责看守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负责在押人员的饮食供应和日常烹饪。
专门负责女性在押人员的管理。
负责24小时对在押人员进行视频监控和实地巡视,确保监所安全。
负责处理在押人员的收押、提讯、会见、释放等事务。
结合监控巡视岗,实地巡视监所,确保在押人员安全。
负责看守所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
包括办公室、门卫室、党支部等,负责行政管理和后勤支持。
负责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工作。
这些岗位共同协作,确保看守所的秩序和安全,同时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医疗条件,促进在押人员的改造和社会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