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
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A4纸打印一式三份。
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现场填写并提交。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包含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开庭时亦可提交详细资料。
如有子女,需提供其出生证明、户口簿。
若为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向法院申请前次判决生效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跨省通办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不需要。
如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和其他财产清单等。
聊天记录、分居证据、导致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等。
相关协议或安排文件。
办理程序
协议离婚
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双方在冷静期后,携带《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和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再次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原告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立案后,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则进行开庭审理并宣判。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