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在特定情况下会出退票理由书,主要原因包括:
当出票人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银行会拒绝付款,并出具退票理由书。
如果支票的内容记载不完整、书写不规范、收款人名称或金额更改、大小写金额不符等,银行会认为支票无效,并出具退票理由书。
如果支票上的印章不清晰或不完整,银行无法确认出票人的身份或授权,因此会拒绝付款,并出具退票理由书。
支票在背书转让过程中,如果背书形式不完整或存在涂改,银行会认为支票无效,并出具退票理由书。
如果支票被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冻结,银行会拒绝付款,并出具退票理由书。
如果银行认为支票存在其他不能兑付的情况,如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等,也会拒绝付款,并出具退票理由书。
总结来说,银行在拒绝付款支票时,必须提供退票理由书,说明拒绝付款的具体原因。这是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银行在拒绝付款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银行不出具退票理由书,可能会导致持票人无法了解具体拒绝付款的原因,进而影响其后续的维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