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也称为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自行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报送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及有关资料。
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装入专用信封,并通过邮政部门寄达税务机关。需要经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网络将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传输给税务机关。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核算健全、管理规范的纳税人及提供申报代理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电子申报包括数据电文申报,如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方式。
主要适用于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通过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方式进行纳税。
生产、经营规模小且无申报能力的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税务代理机构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终了由汇总企业逐级汇总(合并)申报。
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便捷的申报方式,确保按时完成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