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执行是指 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终止执行的情形包括: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此外,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总结来说,终止执行和终结执行都是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暂停或结束执行程序的情况,但终止执行通常在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而终结执行则是彻底结束执行程序,不再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