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是指劳务报酬所得的减除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需要先减去800元,再按照20%计算预扣的个税。因此, 800元是劳务报酬所得的减除费用,不是一种税。如果劳务报酬收入减去这800元后的余额超过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那么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