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年检时间规定如下: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通过该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需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审。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产状况、股东出资、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管理记录等。
年检报告(由法人签字,分公司需由总公司加盖公章)。
去办理人的委托书(如有委托)。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建议企业按时进行年检,确保合规经营,避免因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受到其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