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常用的发票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间进行货物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交易时使用。
适用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用于记录一般交易行为中的应纳税额和计税依据。
仅在购买汽车时由销售商开具,用于记录与汽车购买相关的税务信息。
适用于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使用。
包括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例如出租车发票,通过打印设备直接打印出来的发票。
由财政部门出具,用于记录水、电等固定金额的消费行为。
收取车船运输等通行费或服务费的单位发出的发票。
乘客乘坐火车、汽车、船只或飞机时,作为有效凭证的行程单。
这些发票类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中有详细的规定,并且每种发票都有其特定的使用场合和申领程序。需要注意的是,私自印制、伪造或变造发票是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