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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积金怎么封存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58:36    

盐城公积金封存流程如下:

单位办理封存手续

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和职工停缴社会保险凭证,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个人账户的集中封存手续。

若单位没有数字证书,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到本市其他单位工作的,转入单位应当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转入手续,职工个人账户从集中封存户直接转入新单位账户。

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领取工资的,单位应当自停领工资之日起30日内,凭相关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启封流程

单位启封时,需要持单位介绍信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启封,并提供启封人员花名册及缴存基数、未办理龙卡的职工的《盐城市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书》等材料,然后到承办银行办理汇补缴业务。

个人启封时,单位需要填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启封清册》,并在办理缴存手续时为职工启封。

办理时间和材料

盐城公积金职工账户封存的办理时间为市区直属办事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所需材料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等。

建议:

单位在办理公积金封存时,应尽早办理,确保手续齐全,避免影响职工的正常权益。

职工在离职后,应及时与单位沟通,了解封存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顺利办理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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