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镜证(如港澳通行证)的步骤如下:
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片)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近期2寸直边正面免冠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贴在申请表的相片位置。
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到户口所在地县(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
申请被受理后,请持《取证回执》和身份证在接待大厅拍摄数码证件专用照片。
如委托邮局递送证件,请到邮政速递局设在接待大厅一层的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制作完毕的证件最长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时须本人持《取证回执》执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交费后领取证件。确因帮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方可领取。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