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宝上户口的期限是 出生后一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具体流程包括:
1. 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
2. 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
3. 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4. 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
5. 携带《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建议家长在孩子出生后尽快办理户口手续,以免影响孩子的入学、就业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