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避免产生纠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
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问题,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一并判决子女探望权的问题。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作出判决,并要求孩子的父母协助执行。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组织,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探望权受到严重阻碍,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问题,首先应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包括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来解决。在整个过程中,法院始终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确保探望权得到合理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