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兼并方通过支付产权转让费取得被兼并方的产权。
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面接收被兼并企业。
通过股份比例上的优势,形成控制关系,达到兼并目的。
通过国家行政干预,将亏损企业划归有经营优势的企业,但不具备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兼并。
同一环节上的相关企业的兼并,目的是消除或减少竞争,增加市场份额。
同一生产过程中的相关环节的企业兼并,目的是保证供应和销路,控制产品质量。
跨行业、跨产品的综合性企业兼并,目的是经营多样化。
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组成新公司,原有公司不再保留合法地位。
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获得控制权,分为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
收购方购买被收购方的资产。
收购方购买被收购方的股份,分为参股收购、控股收购和全面收购。
两个直接竞争的企业拥有同样的产品和市场。
上下游企业的兼并。
两个公司生产同样产品但拥有不同市场。
在同一市场销售不同但相关的产品。
两个公司没有业务联系。
这些兼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以达到企业战略目标。企业兼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竞争优势,提高竞争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