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通常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以下是迁户口的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
派出所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迁移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房产证复印件(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计划生育证明等。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差别,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