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的管理部门主要是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原卫生部与计生委合并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包括制定和实施生育政策。此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因此,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则负责具体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