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产生需要满足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以下是税收产生的主要条件和过程:
剩余产品的存在:税收产生于社会产品分配中,只有当社会有剩余产品时,国家才有可能通过税收形式取得一部分产品。
私有制的存在和发展:税收是国家对私有财产行使支配权的一种形式。私有制的出现使得国家可以对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社会产品进行征税。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而设立的财政手段。没有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就不会有税收这种分配形式。
公共权力的建立:国家为了维持其职能,需要建立军队、行政机构等专政和管理机构,这些机构需要消耗物质资料,因此国家必须凭借其政治权力向社会成员征收赋税。
原始社会时期: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剩余产品,也没有私有制和国家,因此不存在税收。
奴隶社会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产品出现剩余,私有制逐渐形成,国家开始产生,税收作为一种新的分配形式也随之出现。
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些社会形态下,税收制度不断完善,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并发挥着调节经济、分配收入、监督经济活动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税收的产生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和私有制的出现而逐渐形成的。国家为了满足其职能需求,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从社会成员中征收剩余产品,从而形成了税收这种特殊的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