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封存通常涉及以下手续:
当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若单位因破产、撤销、解散、分立或合并而终止或注销,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在单位终止或注销前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若职工离岗停职或暂停发放工资,单位应自停岗或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线上办理可直接通过系统办理,无需提供资料;线下办理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若单位不为符合封存条件的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若单位停缴6个月以内,职工可督促单位办理;超过6个月,职工可直接向中心申请。
办理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表》、身份证原件、离职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职工离职后,单位经办人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封存。
若单位没有数字证书,可携带材料到公积金窗口或银行网点办理。
职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新单位经办人可办理启封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到期证明。
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账号和开户银行。
封存申请书,需说明封存原因和期限。
若单位办理,还需提供单位相关证件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并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