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各类机动车根据其用途和类型有不同的使用年限。例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等。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并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达到一定的行驶里程后,也将被引导或强制报废。例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等。
如果机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将被强制报废。
机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也将被强制报废。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也将被强制报废。
总结:
机动车报废标准主要包括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安全技术状况、排放检验和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这五个方面。达到这些标准的机动车将被引导或强制报废,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