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定责后的赔偿流程通常如下: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比例。
根据责任认定书,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
如果存在商业保险,则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赔偿不足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如有伤残,还包括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伤残辅助器具费等。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协商赔偿事宜。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理赔。
赔偿流程可能包括报警受理、调查、责任认定、处罚执行、损害赔偿调解,最后调解不成的起诉。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上述流程进行赔偿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