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停缴的办理方法如下:
个人需要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的材料,包括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将这些材料递交至市属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会在相关申请上加盖公章,转回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即可停止缴纳。
单位直接为员工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即可。
准备所需材料,包括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携带这些材料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进行审核。
银行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表格上加盖业务章。
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将盖有银行业务章的表格带回存档备查。
如果个人离职,原单位会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即自动停缴。
若个人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将公积金转到新单位。
若个人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
建议:
个人在办理公积金停缴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单位在办理员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时,应尽快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员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