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步骤指南:
非试用期教师: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
试用期教师:提前3天通知学校。
内容应包括辞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关键信息。
辞职原因应简要且诚恳,例如个人职业规划调整、家庭因素等。
整理教学资料,如教案、学生成绩记录、教学课件等,并系统整理。
与接手教师详细沟通教学进度、学生学习特点与情况、班级管理的注意事项等。
归还学校的办公电脑、实验器材、教材教具等财物,并清理个人物品。
辞职报告首先呈交年级主任或学科组长等直接领导,他们初步审核报告。
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辞职教师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建议
提前规划:提前确定辞职时间,以便学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
书面报告:确保辞职报告内容完整、诚恳,并按照学校规定提交。
沟通顺畅:与接手教师和学校领导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遵守规定:严格按照学校及教育局的规定办理辞职手续,避免自动离职等不良后果。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顺利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