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厦门通行证的流程如下:
窗口办理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身份证。
军人需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提交或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带齐材料到厦门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
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凭《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身份证件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或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自助机办理
身份证和电子卡式港澳通行证。
银联卡。
到自助办证大厅旁的自助机,点击左上角的“续签”。
插入电子通行证,选择前往地和次数,选择缴费方式并缴费。
核对申请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等待制卡并取卡。
办理时限
省内居民办证7个工作日,再次签注6个工作日。
省外居民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电子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符合自助设备申请续签的,立等可取。
费用
办证费用为75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
预约成功后,如不能如期前往办证大厅办理业务,必须在预约日期前一天晚上12点前取消预约,否则视为违约。
近6个月内违约超过2次的将不能进行网上预约。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窗口办理或自助机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