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计算方式如下:
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例如,如果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3414元,则上限为33414元。
为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如果上一年度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则下限为2010元。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照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如果市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开户的缴存职工从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 × 2(单位与个人各缴纳一半,结果四舍五入至元)。
请根据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以及宁波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使用上述公式计算您的公积金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