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主要由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区生态修复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矿业管理部门可能包括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矿产局、矿务局等,具体名称和设置因国家或地区而异。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参与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主要负责矿山安全监督。
这些部门共同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矿产资源,并确保矿工及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