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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户口需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19:28    

转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迁移申报材料

迁移户口申请

接收单位证明

拟迁移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根据迁移原因准备的材料

婚迁:合法的结婚证或离婚证

购房迁移: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经房屋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工作迁移:新单位接收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出国(境)注销户口: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回国(入境)落户: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入伍通知书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县市兵役机关或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需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需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入学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派遣证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收养小孩落户: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离(退)休证

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亲属投靠证明,如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如适用自建房)

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如适用单位租赁给职工的公有住房)

其他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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