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噪音扰民的时间段为 晚22点到次日早晨6点之间。在这个时间段内,任何超过规定分贝标准的声音都被视为扰民。
具体的分贝标准如下: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
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
此外,白天噪音扰民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只要是妨碍个人正常生活的声音,也可以被视为扰民。
建议:
在夜间保持安静,避免产生超过规定分贝的噪音,以免干扰他人休息。
如果需要夜间进行活动,尽量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活动方式,或者使用隔音设备降低噪音。
对于噪音扰民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或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