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已经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做相关调整。调整如下:
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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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申请人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并领取《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或自行登陆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录入居住信息并打印《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首次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应连续6个月(每月一次)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签注,或自行登陆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扫描由居住房屋业主提供的房屋地址二维码进行居住签注。(当签注满六个月后方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居住证。)
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所需资料
(一)首次申领
1、《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4、《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5、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连续缴纳已满6个月社保记录。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连续6个月申报居住登记记录(以公安登记记录为准,按每月签注申报一次计算)。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的,应提供就读学校统一制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连续就读的证明和连续居住证明;
(二)居住地址变更
1、《广东省居住证》原件;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办委托授权书原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供下列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并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出具住宿证明原件;
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提供新变更居住房屋地址的二维码。
(三)有效签注
1、
《广东省居住证》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2、
提供下列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并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5)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提供居住房屋地址的二维码。
(四)补(换)领、主项信息变更
1、
《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办委托授权书原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3、
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
4、
本人居住证原件(补领的可以不提供居住证原件)。
5、
居住证缴费凭证。
(五)缴销
1
《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
《广东省居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