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外号可能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和姓名权。
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如果起的外号带有侮辱性质,可能会贬低他人的人格,损害其名誉,从而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这一权利的权利。如果外号涉及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则可能侵犯姓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和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外号的使用造成了恶劣影响,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