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政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个人自传,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个人成就、家庭和社会关系等详细信息。
2. 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人事档案存放地点。
3. 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如户口复印件。
4. 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 街道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
6.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7. 未婚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视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8.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9. 武装部发放的政治考核表,需本人填写后到派出所户籍科盖章确认无犯罪记录。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政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