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式三份,包括个人签名或法人加盖公章。
一份,如果是个人申请。
一份,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获取。
一式两份,包括音频视频刻录为光盘提交的光盘。
一式两份。
一式两份。
如果有代理人,需要提供,并注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
原件供核对。
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议当事人在准备仲裁材料时,仔细检查每一项要求,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如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