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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定什么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5:11:19    

拐卖妇女的行为在中国法律中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对于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具体如下:

当行为导致以下情形之一时,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当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时,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对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法律对此类犯罪持零容忍态度,以严厉的刑罚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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